档案馆党支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修订草案)

发布者:王渊发布时间:2019-11-07

        2019年11月6日,档案馆党支部全体党员11人(请假1人)于行远楼604,聚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学习研讨。

        孙馆长谈到,《档案法》是我国档案事业的法律依据,是有效保护、合理开发档案资源的有效武器,是维护档案权利、履行档案义务的法律保障。原《档案法》是1988年修订的,具体内容已不适用于新时代的档案工作,因此进行了修订。今天学习的虽是修订草案,但对实际档案工作也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孙馆长带领大家分别从修订的必要性、修订工作总体思路、修订的主要内容等几个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修订草案)进行了详细解读。

党员们一致认为,新《档案法》为档案工作的方方面面提出了更加精细明确的准绳,顺应时代发展趋势,有了新的《档案法》引导约束,大家工作积极性会更高。作为档案人,工作中应牢记“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的初心和使命,秉承“甘于淡泊宁静,精于工匠雕琢”的档案工作精神,在平凡岗位上做好档案工作,为学校档案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尽自己最大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