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先进党支部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门: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8周年, 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面实施“对标争先”建设计划,大力弘扬崇尚先进、争当先锋的良好风尚,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一流大学建设进程中的战斗堡垒作用,激励党员干部率先垂范、担当作为,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在“七一”前夕评选表彰2018年度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支部。现就做好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
优秀共产党员应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基本条件是:
1.正式党员。
2.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3.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的决策部署,积极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符合“四讲四有”党员标准。
4.宗旨观念强,心系师生、热情服务,带头联系和服务师生,积极帮助师生解决实际困难;群众口碑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师生员工广泛赞誉。
5.教职工党员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自觉将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融入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全过程,在严谨治学、教书育人、科学研究、贡献社会、管理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学生党员品学兼优,乐于助人,全面发展,在学习科研、志愿服务、实践创新等方面表现突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6.2018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结果为“优秀”等次。
7.拟推荐为优秀共产党员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须在2018年度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述职评议考核中综合评价等次为“好”。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
优秀党务工作者应符合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还应分别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基层党支部书记,基本条件是:
(1)讲政治、顾大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实绩突出;(2)有力推进“对标争先”建设计划,切实提升党支部的组织力,注重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发挥好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3)关怀帮助党员,密切联系群众,切实为师生员工办实事解难题;(4)处事公道,作风民主,清正廉洁,品行端正,群众口碑好;(5)一般应在党支部书记岗位连续工作满2年以上(截至2019年6月30日)。
2.专职党务工作者,基本条件是:
(1)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模范履职尽责;(2)善于把握工作规律,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高校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3)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自律;(4)密切联系群众,在师生员工中威信较高;(5)一般应在学校党委部门或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专职从事党务工作连续3年以上(截至2019年6月30日),所在单位近三年来无重大事故和影响较坏的事件发生。
(三)先进党支部
先进党支部应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中表现突出,全面推进实施“对标争先”建设计划,严格落实“七个有力”。基本条件是:
1.教育党员有力。坚持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以“两学一做”为基本内容,党员理想信念教育、党性教育、纪律教育、道德品行教育扎实开展,主题党日严格规范。
2.管理党员有力。党员发展、党员培训、党籍管理、党费收缴、党员激励关怀帮扶等工作扎实有效,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稳妥有序。
3.监督党员有力。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善于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咬耳扯袖”成为常态,监督党员履行义务、遵规守纪及时到位,教育引导、组织处置等措施有效运用。
4.组织师生员工有力。最大限度地把师生员工组织起来,引领带动师生员工投入一流大学建设的动员力、实效性强。
5.宣传师生员工有力。学习传达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及时到位,注重发现树立、宣传推广师生员工身边典型人物、典型事迹。
6.凝聚师生员工有力。善于统一思想、凝聚人心、增进共识,思想引领和价值观塑造有机融入教师教学科研、学生学习生活,组织引领师生员工听党话、跟党走。
7.服务师生员工有力。常态化了解师生员工困难诉求、倾听师生员工意见建议,师生员工有困难找支部、有问题找党员的帮扶机制健全有效。
二、评选比例
全校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比例为1%(评选基数为中共正式党员数),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比例为5%,先进党支部的评选比例为5%。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可按照此比例进行推荐。
三、工作要求
(一)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党支部的推荐
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党支部的推荐由各基层党支部组织党员酝酿提名,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经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推荐名单。优秀共产党员的推荐要向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一线的普通党员倾斜,推荐的教工党员和学生党员之间应保持适当比例。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采取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党委部门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可集体研究确定推荐名单,推荐人数不超过1名。党委部门可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认真向学校党委推荐1-2名基层党务工作者为优秀党务工作者。
(三)材料报送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请于2019年6月5日前将推荐报告及呈报审批表(见附件)以书面形式报送党委组织部,并发电子版至zzb@ouc.edu.cn。为便于学习宣传与交流,呈报对象的主要事迹要写实、务实,字数在1500字以内;基层党组织的推荐意见要凝练概括呈报对象的特点,字数在300字左右。
党委各部门推荐的优秀党务工作者名单请于2019年6月5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党委组织部,并发电子版至zzb@ouc.edu.cn。
(四)研究决定
党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的推荐名单进行核查、评审,研究提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建议名单,提交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在校园网上对名单和呈报审批表进行公示后予以表彰奖励。受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呈报审批表存入个人档案。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结合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贯彻落实,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进成效,结合“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实施情况,推荐评选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支部,切实把推荐评选工作作为以评促学、以评促建,推动基层党建工作上新水平的过程;作为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增强党的意识、党员意识、责任意识,增强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深化党员教育的过程。要突出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坚持好中选优、师生公认,真正将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推选出来。要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履行民主程序,坚持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酝酿推荐人选,严禁采取事先内定人选再征求意见的方式推荐。要注意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增强透明度。除了做好校级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推荐工作以外,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也可开展本单位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党支部等的评选表彰活动。“七一”前后,学校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方式,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支部进行宣传表彰,进一步形成争优创先的浓厚氛围。
党委组织部
2019年5月23日